各有关单位及个人:
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度山西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晋教科函〔2016〕17号)的精神,现将2017年度山西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与管理
项目申报条件、管理及其他事项,见教育厅文件《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晋教科〔2012〕8号)。
二、资助方式
1.基地项目主要用于鼓励基地根据研究方向,围绕重大课题,开展系列研究。基地项目申报由各基地统筹安排,组织申报。申报材料由各基地负责人审核后以基地为单位统一上报科技处。(各基地负责人需在基地项目汇总表上签字/盖章)
2.一般项目主要用于支持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开展应用研究或应用基础研究,资助项目经费由省教育厅提供。
三、注意事项
1.申请人同一年度只能申请一个项目。承担省教育厅项目而未结题的人员不得申报山西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已撤项项目负责人3年内不得申报。
3.申请人须报送《山西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书面材料(双面打印)一式4份(基地项目《申请书》须报送一式7份)及相应的电子版文件(WORD文件)。
4.申请人须报送项目信息简表一式3份及相应的电子版文件(WORD文件)。信息简表包括以下主要内容:项目名称、主要研究成果、立项依据、研究方案、资料准备情况和年度计划。信息简表中不要出现申请学校和申请人的相关信息。
5.须报送相应的《山西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汇总表》电子版。
6.申报日期、地点:2016年11月21--24日前报送至科技处817室。
联系人:赵振锋 董斌 电话:2051075
科技处
2016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