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做好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02-05 18:03:32  作者:科技处

各有关单位、教师:

为切实做好我校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工作,提高我校申报项目的数量和质量,请各有关单位、教师务必高度重视,在保证申报数量的基础上,加强论证、外审工作,提高申请书质量。

一、申请人事项

1.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和《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882/),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按照各类型项目申请书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没有信息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向本单位科研秘书申请开户。请申请人及时更新个人信息,务必保证所有信息属实。

2.申请人应根据资金管理办法及补充通知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预算表编制说明》的具体要求,按照“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认真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预算表》。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制项目预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申请人汇总编制。

3.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附件材料可能包含以下电子版扫描文件:在职攻读研究生学位的申请人的导师同意函、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且不具有博士学位申请人的推荐函、伦理委员会证明、加盖依托单位公章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结项证书复印件、依托单位生物安全保障承诺等。具体要求参见本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申请规定”部分和“科学部资助领域和注意事项”部分相关科学部要求。

4.申请人及参与者均应使用唯一身份证件申请项目,曾经使用其他身份证件作为申请人或参与者获得过项目资助的,应当在申请书中说明(如实填写,避免造成科研不端行为)。

5.申请人应确保提供的电子邮箱畅通有效,以便项目评审工作结束后能够及时接收申请项目批准资助通知或者不予资助通知,以及专家评审意见的相关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法律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二、其他注意事项

1.2021年申请代码进行全面调整,不再设置三级申请代码,部分项目申请要求有较大变化(本年度重大调整),请申请人务必认真阅读《指南》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882/)和相关通知通告,及时关注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了解相关信息。

2.我校非全职聘用的工作人员作为申请人申请科学基金项目,应当在申请书中如实填写在该依托单位的聘任岗位、聘任期限和每年在该依托单位的工作时间(如实填写,避免造成科研不端行为)。

3.保证提供的信息和申请书内容准确可靠,本着科学、求真的态度,按照有关要求认真撰写。注意如实填报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的个人简历、各类项目资助情况以及发表学术论文情况。

4.2021年自然科学基金委全面实行无纸化申请。各类型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

三、申报工作安排

第一阶段:预申报完善阶段(1月15日前)

申请人认真阅读2021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通知、项目指南及相关管理文件,按照学校预申报进度安排,在项目前期论证的基础上进一步修改(2020年申报未获资助人员可结合反馈意见),完善预申报申请书。

第二阶段:正式申请书填写及材料准备(1月15日-2月26日)

申请人登录信息系统,按照项目指南要求及系统提示将预申报申请书内容填入信息系统,并将要求附件材料上传至系统,完成申请书撰写。

第三阶段:学院初审(2月27日-3月5日)

学院组织专家,对申请书的形式和内容进行初审,提出针对性意见,申请人根据相关意见进行修改、完善。

第四阶段:学校审查、汇总、上报(3月6日-3月15日)

科技处对通过学院初审的项目再次进行形式审查,汇总上报申请书。

四、咨询与联系方式

(一)各类事项咨询电话

材料接收组:010-62328591

信息系统技术支持(信息中心):010-62317474

财务咨询成本补偿类项目:

重大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010-62328485

财务咨询定额补助类项目:

除成本补偿类项目之外的其他项目

010-62327225/010-62329112/010-62326961

各类型项目咨询

面上项目、重点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等

010-62329336/010-62328222/010-62327008

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基础科学中心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等

010-62329133/010-62325562

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重大项目、联合基金项目等

010-62329897/010-62326872

国际(地区)合作研究与交流项目010-62327001

(二)各部门咨询电话

数理科学部:010-62326911

化学科学部:010-62326906

生命科学部:010-62327200

地球科学部:010-62327157

工程与材料科学部:010-62326887

信息科学部:010-62327140

管理科学部:010-62326898

医学科学部:010-62328991/010-62328941

交叉科学部:010-62328382

办公室:010-62327087

计划局:010-62326980

政策局:010-62326912

财务局:010-62328485

国际合作局:010-62327001

科研诚信建设办公室:010-62326959/010-62325544

机关服务中心:010-62326949

(三)相关网站地址

自然科学基金委官方网站:http://www.nsfc.gov.cn/

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网站:https://isisn.nsfc.gov.cn/

科学基金共享服务网:http://output.nsfc.gov.cn/

(四)学校科技处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0357-2051077

                                                                                                                            科技处

                                                                                                                         20211月16

附件1: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代码(2020年版)简介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626/info79598.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