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发挥科协“一体两翼”组织优势,加大人才技术供给,切实解决中小企业缺技术、缺人才,青年人才缺项目、缺资金难题。根据山西省科学技术协会《关于开展2024年山西省博士创新站建设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晋科协发[2024]5号),我校决定开展2024山西省博士创新站建设申报认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和说明
1.在山西省内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生产经营状况良好的企事业单位,作为博士创新站建站单位自愿申报。
2.申报单位须以科技创新和人才引育需求为导向,以产学研用合作为纽带,有明确的技术创新需求和合作项目,能为博士及其创新团队进站工作提供必要的科研、生活条件及后勤保障。
3.进站博士应为省内外的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企业等单位职工,且与建站单位无人事隶属关系,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4.建站单位与进站博士签订了博士创新站共建协议和科技项目合作协议(合同),有明确的研究方向和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合作任务,合作方向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市、县产业政策导向,合作协议中应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目标、科研成果归属和收益分配及违约责任等。协议(合同)合作期限一般不少于3年。
5.进站博士由领衔博士及团队组成,能为建站单位科技创新提供智力支撑。博士团队结构合理,成员不少于7名,其中,博士不少于3名(含领衔博士1名),建站单位配备研发及工作人员不少于7名。领衔博士建立的博士创新站原则上不超过1家。
二、推荐渠道
1.各市科协、省科协所属学会(协会、研究会)和省属高校科协为博士创新站推荐单位,负责组织申报和推荐工作。
2.各市科协推荐博士创新站名额分配见附件。
3.各省级学会推荐博士创新站数量不超过3家。
4.各省属本科院校科协推荐博士创新站数量不超过4家,省属高职(专科)院校科协推荐博士创新站数量不超过2家。
三、认定流程
1.自愿申报。符合条件的企事业单位自愿申报并填写山西省博士创新站建站申报书(2024年),申报书见附件。
2.形式审查。省科协对报送的材料进行形式审查。
3.专家评审。省科协根据申报情况组织相关领域专家进行评审。
4.公示认定。评审结果经省科协党组审定通过后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的博士创新站进行认定,有效期为3年(2024年至2027年)。
5.授予牌匾。经认定的2024年山西省博士创新站由省科协统一命名,制作牌匾、证书并授予建站单位、进站博士。
6.考核评价。经认定的2024年山西省博士创新站,应按照有关要求开展工作,每年年底进行年度考核,对考核优秀的博士创新站和进站博士予以表扬激励。
四、材料报送
1.申报单位将山西省博士创新站建站申报书(2024年)、博士创新站共建协议、科技项目合作协议(合同)、领衔博士及团队其他成员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海外学历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领衔博士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同意建站证明及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相关建站资料一式4份,经推荐单位审核签字盖章后报送。
2. 请于2024年3月1日17:00前将申报材料装订成册并电子版(PDF格式)一同报送至校科技部,逾期不予受理。
3.联系方式:
校科技部:张老师(0351-2051077)
材料报送地址:行政南楼302室
科技部
2024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