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现就2017年度科研绩效发放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发放条件:
1.根据规定设立项目绩效的科研项目;
2.申请发放绩效的项目须通过有关部门组织的中期检查(年度检查)或结题验收。
3.项目绩效只能发放给项目组成员(以计划书为准)。
二、申请程序:
请于2018年3月19-20日将《山西师范大学科研绩效发放申报表》纸质材料1份和同版电子数据(发送至QQ邮箱263602254@qq.com)。
联系人:史文奇雷宏伟
联系电话:0357-2051077
科技处
2018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