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及项目负责人:
按照《山西师范大学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办法》规定,由于客观原因不能按期完成目标任务的,项目负责人可以申请延期,申请延长的期限不得超过1年(即不超过2019年10月30日)。2016年度校自然科学基金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若存在文件规定情况,请于2019年1月16-17日,提交延期申请(见附件)。
联 系 人:雷宏伟
联系电话:2051077
科 技 处
2019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