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现就2019年度科研绩效发放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发放条件:
1.根据规定设立项目绩效的科研项目。
2.申请发放绩效的项目须通过有关部门组织的中期检查(年度检查)或结题验收。
3.项目绩效只能发放给主持人及项目组成员(以合同书为准)。
二、申请程序:
申请老师在自己的财务系统填报并打印填报信息表,相关系统操作请咨询各学院参加财务系统培训的办公室工作人员或者财务处服务咨询台人员。
请于2020年1月13日前将所填报信息表纸质材料1份和同版电子数据PDF(发送至kjc@sxnu.edu.cn)至科技处。
注意事项:
1. 经费大于10万元的科研项目绩效可分批发放,项目结题前发放额度不得超过现有绩效总额的50%,其余部分结项后发放;经费小于或等于10万元的科研项目绩效于结项后一次性发放。
联系人:赵国政
联系电话:0357-2051077
科技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