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现将2024年度山西省基础研究计划项目验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结题范围及结题形式
2021年(含)以前立项且未结题验收的省基础研究计划项目,结题验收采取会议形式进行。
二、材料报送要求
1.11月19日前,以学院为单位将《验收报告》(附件4)中的“项目资金决算表”1份提交至科技部,科技部汇总后统一提交至计财部完成审核、盖章。
2.12月2日前,以学院为单位提交
(1)验收材料纸质版一式5份:结项所需材料需装订成册(先订书针装订,无需胶装),装订目录详见附件1。装订顺序为:《科技报告收录证书》、《科技报告》、《验收报告》(附件4)、附件材料(包括计划任务书、项目研究发表的论文、专利、奖励等复印件)。五份验收材料中至少两份附收录证书原件、结题报告原件。
(2)《山西省应用基础研究计划项目验收意见》(附件3),只提交电子版。
(3)《山西省应用基础研究计划项目成果统计表》(附件5),电子版发送至313659736@qq.com,纸质版一份需学院负责人签字盖章。
结题验收通过后需提交:
(1)《山西省基础研究计划项目结题报告》一式3份(附件4);
(2)验收材料:按附件1要求装订,一式2份。顺序为《科技报告收录证书》原件、《科技报告》、《结题报告》原件、附件材料(包括计划任务书、项目研究发表的论文、专利、奖励等复印件);
(3)白色封皮胶装成册。
3. 项目负责人根据《山西省应用基础研究计划项目结题验收汇报提纲》(附件2),认真准备会议PPT(5分钟以内),PPT答辩当天现场交回即可。
4.材料电子版务必以“项目编号+负责人姓名+结题报告/统计表/结题验收材料/验收意见”的形式命名。以学院为单位统一发送至邮箱313659736@qq.com。
5. 登录山西省科技计划管理信息平台在线提交科技报告,获取收录证书(详见附件6)。
三、注意事项
1.项目负责人应实事求是地填写相关报告,对所提交的材料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并注意知识产权保护,如有不适宜公开的内容,请进行脱密处理。
2.项目负责人撰写报告时,不得将待发表(已具有收录证明的除外)或未标注项目资助和项目批准号的论文列入。
四、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高虹 0351-2051077
科技部
2024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