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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山西省基础研究计划(自由探索类)2025年度第一批项目的通知

时间:2025-02-28 15:22:36  作者:

各学院:

近日,山西省科技厅启动2025年度山西省基础研究计划(自由探索类)第一批项目申报(网址: https://kjt.shanxi.gov.cn/xxgk/zfxxgkml/acs_11737/jcyjc/202502/t20250226_9777032.shtml)。为做好学校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范围

本批次申报项目类型为:自然科学研究项目和青年科学研究项目(以下分别简称:面上项目、青年项目)。

特别提醒:自由探索类项目将继续按照一年两批组织,但同一申请人只能选择其中一批进行申报,即同一申请人2025年度只能申报一次。

(一)面上项目。以获得基础研究与应用基础研究创新成果为主要目的,支持基础研究选题多样化,鼓励科研人员凝聚优势力量开展高风险、高价值基础研究,鼓励开展学科交叉融合研究,为提升我省基础研究水平积蓄力量。项目资助强度不超过10万元/项,实施期为3年,项目经费一次性拨付。

(二)青年项目。以培养造就青年科研骨干、建设高水平基础研究后备力量为目标,鼓励支持青年科研人员自由探索,培养独立主持科研项目、进行创新性研究的能力,为尽早确定研究方向奠定基础。项目资助强度不超过5万元/项,实施期为3年,项目经费一次性拨付。

特别提醒:鼓励支持来晋工作并受省财政奖励的博士毕业生及博士后研究人员申请青年项目,所申请青年项目立项后,项目资助资金使用省财政奖励科研经费。

二、申报条件

(一)基本要求

1.项目申请人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省科技计划管理相关规定,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符合科研诚信要求。项目名称和研究内容应符合基础研究选题定位,努力提出原创基础理论、掌握底层技术原理,为筑牢科技创新根基贡献力量。

2.项目申请人应为所申请项目的实际负责人(仅限1人),且须通过项目申请单位提出申报申请。项目申请人应为项目申请单位全职科研人员,不得通过兼职单位或挂靠单位申报,并具有领导和组织开展创新性研究的能力。

3.项目申请单位应当是在山西省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企业以及其他具有基础研究能力的创新载体。项目申请单位还应具有开展科研活动的基础,有与项目实施相匹配的人才团队和技术装备等条件,以及相对稳定的研发经费投入、健全的科研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

4.项目申请单位只能通过一个组织单位进行申报,项目合作研究单位一般不超过2个。项目组成员与项目申请人不是同一单位的,其所在单位视为合作研究单位。项目申请单位应承担项目主要工作,并与合作研究单位签订合作协议书,明确双方的研究内容分工、资金分配、知识产权归属等,做到责权利清晰。合作协议书留项目申请单位存档备查。

5.项目申请人应对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项目申请单位应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保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组织单位要强化审核推荐责任,对申请材料真实性、合法性把关。

6.项目申请人要提高科技安全意识,提升维护科技安全能力。项目申请书中不得出现违反法律法规的内容或有涉密内容。凡涉及生命科学和生物技术的研究,应严格遵守国家生物安全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涉及人的研究、实验动物的项目,应严格遵守科技伦理、人类遗传资源管理、实验动物等有关规定的要求。项目申请单位和组织单位要切实担负起审查监督职责。

7.项目申报全面实施科研诚信承诺制。项目申请人、参与人、项目申请单位和合作单位均须在申报时签署科研诚信承诺书,严禁剽窃他人科研成果、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虚报项目、伪造材料骗取申报资格,预防和杜绝套取、骗取资金等科研不端行为。

8.项目申请单位与合作单位要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意见》《关于加强科技伦理治理的意见》,严格执行《科学技术活动违规行为处理暂行规定》《科学技术活动评审工作中请托行为处理规定(试行)》《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规则》等。

(二)限项规定

项目申请应符合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相关要求及本通知通用限项要求和拟申报项目类别的专项限项要求。

1.通用限项要求

⑴项目申请人同一年度内限申报1项科技计划项目(含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不含平台类、奖补类),若申报的项目未能立项时,方可再次申报。

⑵项目申请人在省应用基础研究计划和省基础研究计划内作为负责人有在研项目的,不得申报本计划项目。

⑶在研和申报省科技计划项目总数原则不超过2项。

⑷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得因申报新项目而退出在研项目。退出后在原项目执行期内,原则上不得作为负责人申报新项目。

⑸项目申请人作为负责人承担省应用基础研究计划和省基础研究计划项目,2017年(含)以后结题验收结论为“差”或“不通过”的,自该项目结题起两年内不得申报省基础研究计划项目。

⑹有逾期未验收的省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

⑺对已获得过立项资助的研究内容,除技术路线有明显创新优化或完成指标有显著提升的,不得重复申报。内容相同或相近的研究内容不得同时申报不同的省级科技计划项目。

⑻项目申请单位、合作研究单位应当具备良好的诚信状况,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因不良信用记录正在接受处罚的个人和单位,不得申报或参与本计划项目。

⑼正在攻读全日制研究生学位(博士、硕士)人员不得申报。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不受此限制,通过博士后工作站所在单位申报。

⑽2024年度申请省基础研究计划项目已立项的项目申请人不得申报。

2.专项限项要求

⑴面上项目

须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具有承担基础研究与应用基础研究课题或其他从事基础研究的经历;项目申请人申报项目应与本人所获得的职称、学位对应专业领域相近,跨专业申报的应提供申报项目所属专业、项目申请人近两年来开展相关研究的印证材料。

项目申请人有正在主持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不得申报,但该项目于2025年资助期满,不计入限项。

项目申请人在省应用基础研究计划和省基础研究计划范围内,累计主持过3项(含)以上的,不得申报,但曾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已结题或于2025年资助期满,不计入限项。

项目申请人有在研主持省科技计划重大专项项目、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地区合作类项目的,不得申报,但承担揭榜挂帅项目的,不计入限项。

⑵青年项目

须具有硕士(含)以上学位;申请当年男性不超过35周岁[1990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女性不超过40周岁[1985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主持过(含在研)省级及以上科技计划项目的不得申报(包括科技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以及省科技厅所有科技计划项目)。

三、申报要求

 特别提醒:本批次采用“无纸化”申报,所有信息均在《山西省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填报,网址:https://kjjh.kj15331.com/stpmmp/

1.参与者信息录入系统后,须从系统中下载《项目申请人和参与者列表及承诺书》,所有人员签字后,扫描生成PDF文档(不可用拍照照片生成PDF),再上传到系统。

2.《项目承担单位、合作单位承诺书及推荐意见》,须从系统中下载,于第一轮形式审查时交至科技部,统一盖章后,于第二轮形式审查时领取该文件,扫描生成PDF文档(不可用拍照照片生成PDF)于3月29日前上传到系统。形式审查时间具体安排见下文。请项目申报人务必按照规定时间提交《项目承担单位、合作单位承诺书及推荐意见》与形式审查明细表,未按时提交相关材料将不予审核通过。

3. 需上传的附件中单位法人证书、银行开户证书由科技部统一开具,项目申请人可在系统中下载。附件上传不全、有误的将可能影响评审,形式审查不予通过。

4.所有内容提交后,系统将申报材料生成正式版PDF文件,即带“山西科技SXKJ”水印。申请人用A4纸双面打印(其中的印章均为黑色),依序把正文和附件简装成册,若获立项,则在提交纸质计划任务书时,提交该项目申请书1份。

5.网络申报相关事项请参考网络申报系统使用说明。网络技术方面疑问请咨询网络申报技术支持单位(山西省信息产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351-8065503  7199808)。

6.系统将在受理截止时间关闭,系统关闭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修改、补充申报材料。请合理安排申报时间,避免在截止日前高峰时段提交信息。

四、审核接收时间安排

形式审查时间及安排(来时请携带纸质申请书(简装即可)、形式审查明细表、《项目承担单位、合作单位承诺书及推荐意见》各1份)


内容

序号

时间

学院


第一轮形式审查

1

3月25日上午

生命学院、食品学院

2

3月25日下午

数计学院、物信学院

3

3月26日上午

化材学院、材料科学研究院

4

3月26日下午

地理学院


第二轮形式审查

5

3月27日上午

生命学院、食品学院

6

3月27日下午

数计学院、物信学院

7

3月28日上午

化材学院、材料科学研究院

8

3月28日下午

地理学院

系统提交

9

3月31日

系统内统一提交至教育厅。截止12:00,过期不候


具体内容详见科技厅网页。填报过程中如有疑问,请申报人及时与科技部联系。


联系人:高老师    张老师  0351-20510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