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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山西省科技合作交流专项的通知

时间:2022-08-10 15:46:35  作者:

各学院:

根据山西省科技厅《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山西省科技合作交流专项的通知》(https://kjt.shanxi.gov.cn/xxgk/zfxxgkml/acs_11737/gjyqykjhzc/202208/t20220805_6879177.shtml),现就申报2022年度山西省科技合作交流专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

1.“一带一路”科技合作项目。支持与“一带一路”国家合作开展前沿或先进适用技术研发,共建联合研究机构、科技合作园等。

2.重点国别科技合作项目。支持面向美国、英国、德国、法国、日本、韩国、以色列、瑞典、芬兰、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全球产业技术创新能力强,且与我省具有较好合作基础的国家开展跨国联合研发或技术转移。

3.国际合作基地与平台项目。支持已认定的国家级或省级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结合自身发展和建设目标,自主确定合作研发和示范应用内容,开展系统性国际科技合作;支持与国外知名院校、科研机构、世界500强或行业领军企业建立机构间的合作机制,在我省建设国际联合实验室,在海外设立研发机构、海外技术推广中心等平台,引进国外先进科技资源,开展符合我省科技及产业需求的关键技术研发,推动先进科技成果在我省转移转化。

4.区域合作项目。支持对接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和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等国家级院所以及省外“双一流”大学等在装备制造、通用航空、新能源、新材料、大数据、节能环保、生物医药等领域能较好整合区域科技资源,联合开展科研技术攻关及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项目。

以上4类合作项目单项支持额度40万元左右,完成后要实现以下至少4 项任务目标:

——实现相关领域关键技术的研究突破或技术引进;

——实现重大成果转化,项目实施后经济和社会效益显著;

——人才交流和人才国际化培养成效显著;

——召开或承办有较大影响力的国际性学术会议或行业会议;

——合作申请发明专利,取得新产品(新品种)、新工艺、新装置、新材料、计算机软件、论文论著、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等丰富科技成果;

——建设国际科技合作创新平台。

5.科技援助合作项目。支持围绕我省对口援疆、援藏、援青、入滇等科技援助任务,聚焦新材料、新能源、先进装备、节能环保、煤电煤化工、现代高效农业、良种繁育技术等领域,突出解决我省支援省(区)关键技术需要或实用技术推广应用,能产生较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科技援助项目。

此类项目单项支持额度20万元左右。

二、申报要求

1.项目负责人须为1962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项目负责人必须是项目申报单位的在职、在岗或在聘人员,具有副高以上技术职称资格(含副高)或博士学位,具有完成项目所需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具有组织科技计划的成功经验,能将主要精力用于项目组织、协调与研究。项目负责人限项要求如下:同一年度限申报1项省科技计划项目,如申报的计划未能立项时,方可再次申报;未有主持在研的山西省科技合作交流专项(包括原山西省重点研发计划(国际科技合作))项目;有其他类别计划在研项目的,在研项目和申报项目总数不得超过2项;符合省科技计划其他限项要求。

2.申报各类项目均须签署合作文件(合作协议书或意向书),国内合作文件须由双方项目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国际合作文件须与国外高校、科研院所或国外高校、科研院所中担任副教授或相当于副教授以上职务的专家学者,与国际知名企业或国际知名企业中担任高级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或经营管理人员等签署,合作文件外方须由合作人签字,中方须由项目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项目合作文件需明确研究内容、任务分工、合同期限、经费分配、成果及知识产权归属和利益分配机制等。协议有效期限覆盖项目执行期。双方电子邮件、书信以及人才聘任合同、贸易投资合同、合作建厂合同等不能作为有效协议。涉及国际科技合作的项目需提供中英文对照协议。

3.项目立项后,引导资金实际资助额度未达到申请额度的,差额部分由项目申报单位自筹配套解决。

4.同一单位只能通过一个项目组织单位进行申报,已获得其他财政支持的项目、同一单位研究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不得重复、多头申报。不受理涉及国家秘密的项目。

5.项目执行期2—3年。申报项目受理后,原则上不能更改项目名称、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

6.项目涉及伦理和人类遗传资源的,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视需要由相关医疗机构提供伦理委员会审查意见。

三、申报材料

1.《山西省科技合作交流专项项目申报书》

2.相关附件材料:

1)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

2)项目负责人职称或学位证明,在职、在岗或在聘证明(在聘证明需明确受聘期限)。

3)与申报项目相关的、有效的合作文件等。

4)针对本项目的科技查新报告(半年内有效)。

5)其它相关证明材料。

四、申报方式及时间

请有意申报的教师于8月15日下午16:00前联系科技处,并在山西科技计划管理信息平https://kjpt.kj15331.com:8443/stpmmp填报申报书。

网络申报受理截止时限:2022年9月2上午10:00。书面申报材料用A4纸双面打印,按顺序将申报材料和附件简装成册一式份按要求签字盖章后2022年9月5日下午16:00前报送至科技处。

联系人:高虹

联系电话:0351-20510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