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西师范大学自然科学基金实施办法(试行)》(晋师党字〔2022〕59 号)文件有关规定,现将2024年度自然科学基金基础研究项目申请和2023年资助期满项目结题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项目申请
(一)基础研究项目申请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我校在编在岗的教学科研人员;
2.申报当年不超过45周岁;
3.2024年度申报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但未立项;
4.未主持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山西省基础研究计划杰青培育、优青培育项目;
5.主持校级科研项目已结题。
(二)基础研究项目申报材料、时间要求:
1.《申请书》和修改说明纸质版、电子版各1份,于9月20日前报送科技部。申请书以2024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书为蓝本进行修改,并对修改部分作出标注;申请书封面请标注“重点项目或一般项目”。修改说明需对未获资助原因作出分析,并对本次修改作出论述。
2.国家基金委“申请项目同行评议意见反馈信”邮件截图纸质版、电子版各1份,所有函评专家的评审意见纸质版、电子版各1份于9月20日前报送科技部。
3.《山西师范大学自然科学基金基础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纸质版、电子版各1份。以学院为单位,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9月20日前报送科技部。
二、项目结题
项目负责人应认真阅读《山西师范大学自然科学基金实施办法(试行)》(晋师党字〔2022〕59 号)文件,于9月13日前提交以下材料:
一般项目需提供以下佐证材料之一:
(1)获批山西省基础研究计划(自由探索类)等项目的立项文件或任务书;
(2)执行期内获批纵向科研经费 5 万元(含)以上的银行电子回单。
重点项目需提供以下佐证材料之一:
(1)获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或其它科技部项目的立项文件或任务书;
(2)获批山西省基础研究计划杰青培育、优青培育项目的立项文件或任务书;
(3)获批山西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的立项文件或任务书;
(4)执行期内累计获批纵向科研10 万元(含)以上的银行电子回单。
联系人:高老师
联系电话:0351-205107713001028177
邮箱:honggaogh@163.com
附件1:山西师范大学自然科学基金实施办法(试行)
附件2:山西师范大学自然科学基金基础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
科技部 2024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