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西师范大学自然科学基金实施办法(试行)》(晋师党字〔2022〕59 号)文件有关规定,现将2025年度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和资助期满项目结题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基础研究项目申请
1. 基础研究项目申请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我校在编在岗的教学科研人员;
(2)申报当年不超过45周岁;
(3)2025年度申报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但未立项;
(4)未主持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山西省基础研究计划杰青培育、优青培育项目;
(5)主持校级科研项目已结题。
2. 基础研究项目申报材料、时间要求:
(1)《申请书》和修改说明纸质版、电子版各1份。申请书以2025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书为蓝本进行修改,并对修改部分作出标注;申请书封面请标注“重点项目或一般项目”。修改说明需对未获资助原因作出分析,并对本次修改作出论述。
(2)国家基金委“申请项目同行评议意见反馈信”邮件截图纸质版、电子版各1份。
(3)《山西师范大学自然科学基金基础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纸质版、电子版各1份。以学院为单位,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4)《申请书》和修改说明、所有函评专家的评审意见和《山西师范大学自然科学基金基础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按要求签字盖章后于9月30日前报送自然科学部(行政办公南楼302办公室),电子版(签字盖章后PDF版及word版)发送至邮箱。
二、产学研合作引导项目申请
1. 支持方向:
通过项目实施,鼓励和引导广大科研人员深入一线服务行业、企业,特别是帮助中小企业破解发展难题,解决技术瓶颈,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提升科研人员服务地方能力和水平。
2.申报要求:
(1)申请者应为我校在编在岗教学科研人员。主持校级科研项目未结题人员不得申报(不含处于正常执行期项目);
(2)学校对本年度进入学校账户的各类产学研合作项目进行立项,按后补助方式资助,给予实际到账经费5%的补助支持,5万元封顶。原则上按照先来先补、用完为止进行资助。
3.申报方式及时间
申请人将《山西师范大学自然科学基金产学研合作引导项目申请表》、项目合同书及经费入账单各1份按要求签字盖章后于9月30日前报送自然科学部(行政办公南楼302办公室),电子版(签字盖章后PDF版及word版)发送至邮箱。
三、项目结题
项目负责人应认真阅读《山西师范大学自然科学基金实施办法(试行)》(晋师党字〔2022〕59 号)文件,将结题报告一份(按照结题报告正文+附件部分的顺序装订)于9月30日前报送自然科学部(行政办公南楼302办公室),电子版PDF发送至邮箱。
一般项目必须提供以下佐证材料之一:
(1)获批山西省基础研究计划(自由探索类)等项目的立项文件或任务书;
(2)执行期内获批纵向科研经费 5 万元(含)以上的银行电子回单。
重点项目必须提供以下佐证材料之一:
(1)获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或其它科技部项目的立项文件或任务书;
(2)获批山西省基础研究计划杰青培育、优青培育项目的立项文件或任务书;
(3)获批山西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的立项文件或任务书;
(4)执行期内累计获批纵向科研10 万元(含)以上的银行电子回单。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包敏楠
联系电话:0351-2051077
电子邮箱:15135143252@163.com